4月3日,安徽合肥市民王俊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投诉称,他的儿子王凯遇到高薪招聘海员骗局,双方协商至今依然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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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称,去年7月,山东晟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晟航船舶公司)先是以高薪招聘海员的名义将王凯引导至该公司,又以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让其交费13800元。交费次日,公司再告知王凯培训学校在厦门。王凯和王俊商量后,王俊认为该公司“不靠谱,像诈骗”,他便让王凯回家。
此后,王俊一直在投诉该公司,并要求退费,但一直未果。“我们也报过警,警方认为双方签了合同,属于经济纠纷。”
4月3日,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山东晟航船舶公司,工作人员陈先生称,公司主要是做培训以及后期船员的安置,有船员证的可以直接安排工作,“没有船员证的,学费交了报名成功后是不能退费的,他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我也和他说了。”
高薪招聘海员到现场后发现要交费,市民认为遭诈骗
王俊介绍,自己是安徽合肥人,去年7月,他的儿子王凯在58同城浏览招聘信息后,一位自称是山东晟航船舶公司的招聘人员联系了王凯,称月入过万招海员。王凯从合肥前往该公司所在地山东烟台后,该公司人员以王凯没有海员证为由,告知他要交13800元参加船员培训。
“我儿子当时只带了5000元现金,他们就当场找了人给我孩子办了信用卡,借了9000元,办卡前后只花了半小时。”王俊说,缴纳13800元后的第二天,该公司告知王凯学校在厦门。
感觉不对劲,王凯联系了父亲王俊。王俊认为该公司“不靠谱,像诈骗”,他便让王凯回家。之后,王俊咨询法律人士并报警求助,想要退回报名费13800元。“我们向很多地方投诉了,这个公司所在辖区烟台市莱山区滨海派出所的警察告诉我,双方签了合同,属于经济纠纷。”王俊说。
多次投诉无果后,2022年9月,王俊联系了山东晟航船舶公司要求退还王凯的报名费,但一直未能如愿。
王俊认为:第一,山东晟航船舶公司首先告诉王凯招海员,后来又让他交费报名培训才能入职,事先电话联系时公司并未提及交费培训或需要海员证一事;第二:在签订合同的第二天才告知王凯培训地点远在厦门。两点均带有欺瞒诈骗性质。
王凯与山东晟航船舶公司签订的普通海员培训合同显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范围,向乙方(王凯)收取13800元的培训学费,培养方向为甲板(工程船),该费用用于为乙方提供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服务。协议中还注明,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不退还费用。
“我们就交了钱,没上过课,为什么不能退费?”王俊质疑。
涉事公司拒绝协商称“你让他打官司”,辖区派出所称接到多次同类投诉
4月3日,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山东晟航船舶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陈先生称,公司主要是做海员培训以及后期船员的安置,有船员证的可以直接安排工作,“我们和一些学校有合作协议,没有船员证的,学费交了报名成功后是不能退费的,他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我也和他说了。”
晨意帮忙记者表示,王俊想通过媒体帮助双方协商解决此事。陈先生称,“你是记者就能给我们协调?你不能听他一面之词,这属于经济纠纷,听不听明白?你让他打官司,你让他来我们公司。”
天眼查显示,山东晟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是一家以从事水上运输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志峰。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建筑劳务分包;海员外派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员、引航员培训等。
随后,晨意帮忙记者将王凯的遭遇反映给了烟台市莱山区滨海派出所、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山区人社局等部门。
在百度贴吧海员吧网站,一网友在2022年11月投诉称有类似经历,他通过招聘来到该公司,后又参加船员培训,但培训后,该公司未能让他上船工作。
莱山区滨海派出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该所也接到过其他人员反映遭遇到与王凯经历相似的事件。“但是这属于经济纠纷,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值班人员说。
律师:单方约定的不退费格式条款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此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他指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进一步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单方约定的不退费格式条款约定显然属于无效条款。
刘研表示,若王凯所说属实,涉事公司是以招聘形式将其儿子引导至该公司。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可以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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